特殊材料-特殊材料询价采用哪种方式采用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
办理特殊门诊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经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
2、相关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
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4、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
5、合作医疗证历本;
6、有关化验报告单;
7、照片二张。
特殊门诊的办理流程:
1.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需要患者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护照;
2. 提供医疗证明:包括病历摘要、诊断证明书等,由主治医师签字盖章;
3. 填写特殊门诊申请表:患者需根据医院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 提交病情评估报告:某些特殊门诊可能需要专业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
5.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医院规定,可能需要预先缴纳部分门诊费用或押金;
6. 等待审核批准:提交完毕所有材料后,需等待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综上所述,办理特殊门诊需要的材料包括医生填写的申请表、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出院小结、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化验报告单和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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