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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租房摇号结果-大连公租房房源

大连公租房摇号结果-大连公租房房源

关于启动2022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类新增申请家庭补贴保障有关工作的通告

按照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拟于2022年10月1日,启动2022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类新增家庭受理、审核、补贴发放等有关工作。依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二、受理方式、受理时间

受理方式:

申请人用手机登录“辽事通APP”,点击“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具体详见:《公租房补贴申请用户操作手册》。

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4、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

5、低保证或特困证。

五、审核结果查询

1、登录“辽事通APP”可查询审核进度;

2、资格终审通过名单和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在大连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

六、租金补贴保障

1、资格终审、公示通过的申请家庭,30日内需签订《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2、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纳入当年保障计划,自终审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租金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

3、已保障家庭每季度补贴发放前进行资格复核,每季度发放补贴月数以市住建部门核定月数为准。

4、补贴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发。在甘井子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1人的无房家庭,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月租赁补贴额计算低于240元的,按240元计发。

七、各项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1、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83621209

2、房屋租赁备案咨询电话:8369927186319273

八、公租房补贴申请用户操作手册

登录“辽事通APP”,从首页“住房租赁”进入公租房平台中,选择“大连”进入公租房服务页面的“办事指南”中进行下载。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

2022年大连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时间(2022年大连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时间表)

法律主观:

公租房是国家建设的保障性房屋,对于一些有住房困难的人来说是很有用处的,可以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当然也要符合具体的条件才能申请租公租房,租了之后符合条件还能申请相关补贴。一、公租房补贴说明有哪些1、公租房的租金补贴是依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政策决定的,各地有自己的政策及标准。今天我们就以大连还有北京为例,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租房补贴的情况。2、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大连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采取租金补贴方式进行保障的,以家庭确定补贴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家庭以及成年孤儿一人家庭,按照政府测算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50%予以补贴,即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5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400元。3、关于计算的公式:计算公式:家庭月租赁补贴额=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人口数×调节系数。北京申请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二、公租房租期是多长1、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2、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二、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是什么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2083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15_(含)以下;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3333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15_(含)以下;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摇号结果公租房申请流程

2022年大连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时间:2022年10月21日8点3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7点

附完整申请通告:关于对公租房中低收入类家庭补贴转为实物申请的通告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对公租房已享受中低收入类家庭补贴转实物申请的有关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2年上半年,已申请并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的公租房租金补贴的无房家庭。

二、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21日8点3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7点。

三、申请受理

受理范围内有公租房实物房源需求的家庭,可在公布的受理期内登录“辽事通”进行线上申请。对特殊情况不能线上申请的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辽事通申请入口,如下图所示:

四、空置房源

现有可分配空置房源358套。

五、分配程序

1、汇总申请家庭名单。

2、对无异议的家庭进行摇号排序并公示。

3、按排序结果进行房源配租。

4、管房单位按摇号排序结果办理入住等工作。

房源分配完毕后,剩余家庭仍按摇号排序结果进行轮候,待有空置房源后再按轮候顺序进行分配,不再摇号。

六、咨询电话

公租房补贴转实物咨询电话:83646091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大连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补贴标准

其实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会特别关注2017公租房摇号结果,认为这些申请的名额特别少,摇号的结果是很容易令人失望的。那么大家可以先关注公租房申请流程,多多了解一些技巧,也许申请的成功率会高一点点,当然不要只看到费用的问题,还是要根据上下班的距离等等方面来决定。

2017公租房摇号结果

2017公租房摇号一般可以到当地的官网去查询,又或者是到管委局查询等等。

年度摇号结果查询:

一、摇号时间

11月23日

二、入围家庭具体办理时间

11月27日、28日:虎滩、桂林、东港、白云、周水子、中华路、营城子、兴华、辛寨子街道;

11月29日、30日:桃源、人民路、站北、香炉礁、中山公园、兴工、星海湾、泉水、泡崖、南关岭街道;

12月1日、4日:青泥、昆明、日新、人民广场、南沙、马栏、李家、椒金山、机场、红旗街道;

12月5日、6日:海军广场、葵英、北京、八一路、黑石礁、春柳、白山路、革镇堡、甘井子、大连湾街道。

公租房的定义: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2011年6月北京市的多个公租房项目开始向社会公开进行预租。2011年10月,北京市建委公布通知,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开放;12月1日,北京公租房细则开始实施,各街道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2012年8月8日公布标准,非京籍可申请石景山公租房。15日,朝阳区首批公租房摇号。

公租房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上面的介绍就是2017公租房摇号结果以及公租房申请流程,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对这些公租房的申请会有更多全面的了解。当然在申请公租房时,也不要只看到费用问题,还是要看一下交通环境以及周围的配套等等。有一些房子在比较偏远的地段,可能不太适合大家的申请,所以要谨慎对比。

大连租房补贴去哪办理

法律分析:按照政府测算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10%予以补贴,即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1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予以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法律依据:《大连公租房配租和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行轮候、摇号制度,摇号结果通过媒体公示。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市住房保障机构向社会公告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安排;(二)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参加摇号,摇号结果在媒体上公示;(三)摇号中签的租金补贴家庭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发放租金补贴;摇号中签的实物配租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租金补贴轮候时可优先分配:(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二)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三)孤寡老人及成年孤儿等一人家庭;(四)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称号的;(五)符合条件的单亲家庭;(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条件的城市散居及机构养育的成年孤儿一人家庭,在有房源的前提下要优先安排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我是大连的,谁知道如何申请公租房,谢谢!

大连市将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受理工作。从6月30日至7月22日(公休日除外),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统一申报。

其中,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需要提醒的是,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

扩展资料

(1) 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 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 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 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

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年

公租房的申请人标准?

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4.公租房的申请单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5.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6.公租房如何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7.公租房的分配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1月4日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发布

关于启动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家庭保障有关工作的通告

按照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拟于2023年1月1日,启动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家庭受理、审核、补贴发放等有关工作。依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及《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国土房屋发〔2017〕256号)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

2 .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3 .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

二、受理方式、受理时间

(一)受理方式:

日常受理。

申请人手机登录“辽事通APP”,点击“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具体详见:《公租房补贴申请(辽事通端)用户操作手册》。

(二)受理和补贴发放时间:

1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2023年3月31日之前受理的,6月底前进行补贴发放;

2023年6月30日之前受理的,9月底前进行补贴发放;

2023年9月30日之前受理的,12月底前进行补贴发放;

2023年9月30日之后受理的,于下一年度进行补贴发放。

2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

2023年1月31日之前受理的,9月底前进行补贴发放;

2023年7月31日之前受理的,12月底前进行补贴发放;

2023年7月31日之后受理的,于下一年度进行补贴发放。

三、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

1 .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 .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1 .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 .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3 .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

1 .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 .申请保障家庭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收入,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4 .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四、申报材料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承租公有住房权证、军产房屋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权证);

5 .低保证或特困证。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承租公有住房权证、军产房屋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权证);

5 .同意对申请家庭信息、住房和收入资产等进行查询的授权委托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证;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

4 .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单据;

5 .同意对申请家庭信息、住房和收入资产等进行查询的授权委托书。

五、审核结果查询

1 .登录“辽事通APP”可查询审核进度;

2 .资格终审通过名单和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在大连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

六、租金补贴保障

1 .最低收入类住房困难家庭,每季度审核一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每半年审核一次。资格终审、公示通过的申请家庭,3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专用),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的,纳入当年保障计划,自终审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次月起计算租金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2 .已保障家庭每季度补贴发放前进行资格复核,每季度发放补贴月数以市住建部门核定月数为准。

3 .补贴标准: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240元。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七、各项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1 .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83621209

2 .房屋租赁备案咨询电话:

83699271(中山、西岗、沙河口区)

86319273(甘井子区)

八、公租房补贴申请用户操作手册

登录“辽事通APP”,从首页“住房租赁”进入公租房平台中,选择“大连”进入公租房服务页面的“办事指南”中进行下载。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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