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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上海买房条件

未婚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上海买房条件

外地人在上海购房资格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3、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4、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5、外地人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

6、外地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购买。所需材料: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薄。

7、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海外地人购房条件,即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买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买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申请条件:

1、除了以上限制条件之外,外地人在上海购房还需要提供一些申请条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居住证等证明资料。如果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还需要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低于7500元,申请时公积金账户需要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如果是外籍或港澳台同胞在上海买房,需要提供一年的上海劳务合同,还要提供满一年的税单,就可以在上海购买一套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合同及税单公司必须保持一致。如果是境外人买房,在本市只能购买一套自住用房,且需要提供满一年的税单、在本市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护照。

综上所述,买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上海本地户口购房条件

一、上海本地户籍购房条件:

本地沪籍单身可持身份证明购买一套住房,已婚本地沪籍可持身份证明购买两套住房。

二、非沪籍购房条件:

1、购房人必须已婚。

2、购房家庭在上海没有商品住房。

3、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如果境外人买房(含中国护照):

1、境外人在本市只能购买一套自住用房。即境外人在本市只能拥有1套住房。

2、根据上海购房政策,境外人购房需提供在本市满1年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护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上海买房的流程

1、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实地看房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2、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3、目前二手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原来卖方的名字要更换成新的买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验房入住一定要把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

本地户口购房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买房子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买房子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非沪籍上海买房条件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买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买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关于印发的通知》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非沪籍人士要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是该家庭在沪无房;

3、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户籍单身人士,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

(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的);

(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有一套,可再购买一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的);

(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无房产,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

夫妻双方加小孩、父母(五口人),若申请房产税减免(人均60平米),需父母名下无房产、需证明父母跟自己的户口在一起,办理房产税认定时还需父母到交易核心。(注:2011年1月28日之后跟父母共有的房屋,就算自己单独拥有的房产。)

要注意这里的社保证明如果是在买房之前才补交的话是不可以的,中间哪怕是中断了一个月也已经不符合在上海买房的条件了,而且在上海的外地单身人士想买房也有些不切实际,这是大家除了考虑上海的房价以外外地人还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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