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宅基地证明
要把父亲的宅基地证换成自己的,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准备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并办理手续,最后等待审核并领取新证。
一、了解宅基地相关政策
首先,你需要了解所在地区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宅基地的转让、继承等规定。这有助于你明确自己的权益和操作步骤。
二、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在办理宅基地证更换时,你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父亲的宅基地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你与父亲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3.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继承权公证书等。
三、提交申请并办理手续
准备好证明文件后,你需要前往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步骤可能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文件、缴纳相关费用等。
四、等待审核并领取新证
提交申请后,你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你将获得新的宅基地证,上面将登记为你的名字。你需要按照要求领取新证,并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
要把父亲的宅基地证换成自己的,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准备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并办理手续,最后等待审核并领取新证。在这个过程中,务必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宅基地证与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一、宅基地三证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二、如何申请宅基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4、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6、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宅基地土地证怎么注销
宅基地土地证的注销流程如下: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综上所述,宅基地三证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三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法律主观:
一、宅基地证是不是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如下:
1、宅基地就是国家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没有实际的使用权,如国家有政策不受保护,房产证是在房产机关登记过的 房屋产权 证明.受法律保护。
2、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房产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3、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宅基地证不能过户,房产证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宅基地证不能过户。而房产是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所以房产证可以过户。
二、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
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 合同 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 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法律客观: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是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一般很少需要办此证,除非为了抵押贷款或者其他需要。而土地使用权证全称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从法律上讲,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应该说宅基地证是土地使用权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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