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五证合一是哪五证-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五证合一指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新的“五证合一”办证模式,采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份证照”的流程:首先,办证人持工商网报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携带其他纸质资料,前往大厅多证合一窗口受理。
窗口核对信息、资料无误后,将信息导入工商准入系统,生成工商注册号,并在“五证合一”打证平台生成各部门号码,补录相关信息,同时,窗口专人将企业材料扫描。
五证合一的好处。
五证合一可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五证合一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服务便捷高效。
5证合一是哪5证
1、包含内容不同:
三证合一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证合一指的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变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时间不同:
三证合一是在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91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是三证合一。
五证合一是在2016年10月后的“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行的登记制度改革,并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原证件照继续有效,直至2018年1月1日,一律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基本原则不同:
三证合一
①、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②、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五证合一
①、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②、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③、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④、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百度百科—五证合一
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五证合一的五证分别是: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二、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加载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上述五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包含国家规定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根据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时,必须一并上缴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和统计登记证,否则无法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证合一:是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之前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的。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等。
三证合一,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证合一,指的是工商营业执专照、组织机构属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证合一,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扩展资料:
推进实施
全面推进“五证合一”,减轻企业负担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法制办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确保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根据通知,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五证合一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四证合一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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